华中师范大学心理学 | 2026年同等学力申硕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日期:2026-05-25 16:04
一、学校简介
华中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
学校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首批博士学位、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78年开始招收首批研究生。学校现有2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3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所拥有的学位授权学科专业涵盖了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十二大学科门类。学校拥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3个,国家重点学科8个,国家重点(培育) 学科1个,湖北省一级重点学科22个。
学校始终坚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不断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多渠道培养造就高层次人才,学校充分发挥学科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等相关文件,积极开展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为学习型社会建设、教育强国建设贡献力量。
二、申请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品行端正。
2. 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国(境)外学士、硕士、博士学位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 在申请学位专业或相近专业或在相应工作岗位做出成绩,学术水平或专门技术水平已达到所申请学位学科专业的毕业研究生同等水平。
三 、申请学科专业

四、申请流程
1.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交报名资料进行预审,并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资料进行现场确认。
2. 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学校组织的课程考核和国家组织的学位水平考试。
3. 在课程考核和国家学位水平考试全部考试通过后,提出硕士学位论文申请并完成学位论文答辩。
4. 论文答辩通过后,按规定程序授予心理学硕士学位。
五、报名材料
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1)《华中师范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表》2份;
(2)有效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4)学位认证报告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2份;
(5)申请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方面做出成绩的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
(6)《华中师范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知情承诺书》2份。
六、授课形式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课程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学习方式,课程主要采取线上形式上课。